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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謝銀仲/嘉義報導〕嘉縣野溪毒魚事件頻傳,縣農業處保育科長鄭永華認為歹徒野溪毒魚,與捉野生鱸鰻難脫關係,惟野溪放毒,溪中魚類全死光,造成生態浩劫,且遭毒死魚類殘毒,吃下肚,危害人體健康,呼籲消費者勿購買來路不明魚類,以免花錢又賠上健康。
鄭永華說,野生鱸鰻口感佳,營養價值高,奇貨可居,市價每斤2、3000元,去年野生鱸鰻剔除保育名單後,助長毒魚歪風,一般野溪毒魚,主要是想掠奪野溪鱸鰻等大型魚類以賺取暴利。
毒魚常用毒劑,除重鹼性苦茶油渣,讓魚類在水中缺氧致死外,以俗稱「白信」、「加里」的氰化鈉、氰化鉀或氰酸鉀鋰等氰化物最普遍,氰化物是劇毒化學品,原是用來做電鍍和金屬表面處理工業原料,只要200毫克,就可讓50公斤人死亡。
鄭永華指出,氰化物毒性強、用量少,一撒整條溪抱卵的魚蝦、仔稚魚及生命力強韌魚種都無法倖免,放毒者輕鬆撈取浮在水面魚屍,既省錢省力,消費者吃了以後,雖不會馬上中毒,但累積在身體,危害健康甚鉅。
鄭永華說,用氰化物毒魚,會將河川內所有魚類一網打盡,危害河川生態很大,而殘毒影響日後河川復育,河川生態系統破壞會逐漸反映在生態系統結構與功能,造成惡性循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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